標準簡介
2010年2月,*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議通過了66項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并于2010年3月26日由衛生部批準公布。
在乳品安全標準整合完善工作中,衛生部牽頭會同*等部門成立了協調小組,由各監管部門、專業技術機構、大專院校、行業協會以及乳品企業等各方面的70多名專家組成專家組。
標準制定 根據《食品安全法》、《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和《奶業整頓和振興規劃綱要》等規定,經*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衛生部于2010年3月26日日公布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項新乳品安全國家標準。新的乳品安全國家標準包括乳品產品標準15項、生產規范2項、檢驗方法標準49項。
衛生部牽頭會同*、國家標準委、*、*、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和輕工業聯合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乳制品工業協會、奶業協會等單位成立乳品安全標準協調小組,共同做好工作。各部門推薦了近70名專家組成乳品安全標準專家組,具有較廣泛的代表性。各部門和各領域專家深入研究乳品標準中的重大問題,多次聽取各界意見并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履行了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通報的程序。經過一年多努力工作,乳品安全標準協調小組對涉及乳品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和有關食品的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的標準進行整合完善,由衛生部統一公布為。
通過清理完善,新的基本解決了現行乳品標準的矛盾、重復、交叉和指標設置不科學等問題,提高了的科學性,形成了統一的體系。與以往乳品標準比較,新的有以下特點:一是體現《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突出安全性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屬于技術性法規,新的嚴格遵循《食品安全法》要求,突出與人體健康密切相關的*規定。二是以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為基礎,兼顧行業現實和發展需要。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數據為依據,確保標準的科學性,同時注重聽取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意見,充分考慮我國乳品行業實際情況,確保標準的實用性。三是整合現行乳品標準,擴大標準的覆蓋范圍。整合了以往乳品標準中的強制性規定,在減少標準數量的同時,提高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通用性和覆蓋面,避免標準間的重復和交叉。四是與現行法規和產業政策相銜接,確保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對規范乳品產業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制定標準過程中,對與食品安全要求非直接相關的有關規定,盡量予以保留并注意其銜接。
衛生部將繼續加強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跟蹤研究進展,加強標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價,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同時,按照食品安全整頓工作要求,繼續組織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清理完善工作,制(修)訂食品中農獸藥殘留、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真菌毒素*以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