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山東省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工作的通知(魯農質監字〔2025〕13號)
各市農業農村局、沿海市漁業主管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以下簡稱“部農安中心”)《關于推進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農質安發〔2025〕1號)要求,為推進全省名特優新農產品高質量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全省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工作體系,加快培育發展
(一)理順工作機制,做好交接過渡。2024年10月,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對農產品“三品一標”范疇進行了重新界定,名特優新農產品與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并稱為新農產品“三品一標”。為理順工作機制,推動工作創新突破發展,按照《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2025年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要點〉的通知》(魯農質監字〔2025〕11號)要求,全省名特優新農產品具體業務工作由省農業生態與資源保護總站(省綠色食品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省級工作機構”)負責,下一步名特優新農產品將與其他綠色優質農產品品牌整體謀劃一體推動。各市、縣農業農村(漁業)部門也要明確具體承擔名特優新農產品工作的機構,配強工作人員,加大投入,推進名特優新農產品工作高質量發展。
(二)明確機構職責,完善工作體系。省級工作機構負責名特優新農產品申請事項的省級復核、現場核查、名特優新農產品網上信息系統(以下簡稱“網絡系統”)管理、證后監管、業務培訓指導、產銷對接活動參展組織等工作;市級工作機構負責名特優新農產品申請事項的市級初審、現場核查、網絡系統填報、證后監管等工作;縣級工作機構負責名特優新農產品申請,包括申請材料編制和網絡系統填報等工作。各級工作機構要各司其職推動全省名特優新農產品工作體系有效運行。
(三)挖掘優勢資源,擴大總量規模。各級工作機構要強化“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品牌建設,在政策、項目和資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將發展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納入本地區農業農村發展規劃、園區建設、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結合城鄉居民對優質農產品的消費需求和名特優新農產品高質量發展需要,深入挖掘本地域獨特自然資源稟賦、人文歷史和特色農產品區位優勢,結合地理標志農產品、農耕農品等工作基礎,積極開展發掘、培育和開發,做到“啟動一批、指導一批、成熟一批、上報一批”,進一步豐富產品種類,擴大總量規模。
二、嚴格審核把關,落實證后監管
(一)嚴把各環節審核關口。各級工作機構要切實加強《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學習,將各項規定落實落細,確保申請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規范性。縣級工作機構要按照新《辦法》要求,在遴選產品、現場核查、抽樣檢測等環節嚴格把關;市級工作機構重點強化對申請條件、資質證明材料、產品獨特性營養品質指標選取比對等方面的審核把關;省級工作機構要加強對高風險產品、階段性敏感產品、同質化申報產品的審核把關。
(二)加強獲證產品年度確認。建立年度確認工作機制,及時開展獲證產品年度確認工作,對年滿3年須重新提交營養品質鑒定報告的產品,要根據證書日期結合產品生產周期提前半年以上部署,合理安排產品抽樣時間確保如期提交鑒定報告。縣級工作機構應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在開展年度確認前完成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注冊和承諾達標合格證辦理工作,確保順利完成年度確認。對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確認的產品,報部農安中心予以公告退出。
(三)強化產品證后跟蹤管理。各級工作機構應結合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監督抽查等工作,因地制宜組織名特優新農產品日常巡查、現場核查、督促指導等證后跟蹤管理工作,及時了解掌握產品的品質穩定性情況,督促獲證生產經營單位做好全程質量管控,推行標準化管理,建立并完善檔案記錄。督促指導獲證主體正確規范使用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標識。
三、加強品牌建設,促進產銷對接
各級工作機構應著眼滿足公眾對綠色優質農產品需求,持續強化名特優新農產品品牌打造、宣傳推介和市場培育,深挖亮點優勢,講好品牌故事。圍繞“好品山東”區域公用品牌建設,結合全國名特優新產銷對接活動、農民豐收節、綠色食品宣傳月等活動,積極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產銷對接、展覽展示和科普宣傳。充分利用現代物流電商平臺、新型信息傳播媒介和優質農產品行業協會,因地制宜開展名特優新農產品線上線下產銷對接活動。引導名特優新農產品提質升級,鼓勵產品主要生產經營單位申報綠色食品,發揮農產品“三品一標”整體品牌優勢,有效提升產品市場知名度、消費忠誠度、品牌美譽度。
附件: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4月16日
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