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糧食和物資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5年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決定對全市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
補貼范圍
根據《通知》,天津市本年度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范圍共計26種機具:
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規定的
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含糧棉油糖等作物聯合收割所用機械)、水稻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等9個農機種類基礎上,將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納入報廢更新補貼范圍;
聚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堅持“優機優補”“有進有出”,結合天津市現代都市型農業發展實際,在《市農業農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津農委計財〔2024〕63號,以下簡稱《方案》)規定的旋耕機、微型耕耘機(田園管理機)、全混合日糧制備機、投(飼)餌機、增氧機、拉幕(卷簾)設備6個機具種類基礎上,新增深松機、埋茬起漿機、噴灌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水質調控監控設備、平地機6個機具種類納入報廢補貼范圍。
報廢年限
鍘草機、飼料(草)粉碎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秸稈粉碎還田機、深松機、平地機等報廢年限為10年,色選機、磨粉機、機動脫粒機、埋茬起漿機等報廢年限為8年,噴灌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水質調控監控設備等報廢年限為5年,其他機具報廢條件按《方案》執行。
補貼標準
持續實施《方案》中關于提高報廢補貼標準相關政策。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確定的補貼額基礎上,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三類機具設備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為前提(需提供購置同種類新機具的有效證明)。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天津市農業農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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