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推動農機裝備高質量發展,加快國產先進適用農機裝備等研發應用,推進老舊農機報廢更新”。相比2024年,今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范圍進一步擴大,補貼標準進一步提高。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力推進2025年農牧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對加力做好2025年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補貼詳情如下:
擴大補貼范圍
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機具擴增至27類。在此前15類基礎上,新增水稻
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糧食
干燥機(
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犁、中耕機、割草(壓扁)機、旋耕機、耙(限圓盤耙、驅動耙)、糧食輸送(提升)機等12類。
提高補貼標準
繼續執行此前關于提高報廢補貼標準相關政策。報廢水稻拋秧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3萬元。報廢并更新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植保無人機,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以上3類機具設備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同種類新機具設備為前提。對于尚未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的田間作業監測終端,按不超過上年同檔次產品市場銷售均價的30%確定更新補貼標準。各類機具補貼標準詳見附件。
《通知》要求,將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及配套資金下達各盟市,用于支持老舊農牧業機械報廢補貼和報廢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更新補貼兌付,以及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植保無人機新購置補貼兌付。
補貼資金由盟市農牧部門向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需申請,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農牧廳關于優化惠農惠牧財政補貼資金發放直達機制的通知》(內財農〔2025〕82號),實施盟市財政提級發放到戶到卡。
此外,資金兌付方面,盟市要管好用好支持農牧業機械報廢更新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堅持“邊申請、邊辦理、邊拆解、邊結算”工作機制,7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具核驗,補貼申領“即受即辦”,爭取做到農牧民報廢補貼申領“只跑一次”辦結,各地區可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補貼申領和資金兌付流程。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內蒙古自治區農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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