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的修訂目的
嬰兒滿6月齡起,母乳仍然是重要的營養來源,但單一的母乳喂養不能完全滿足其對能量及營養素的需求,須開始添加家庭自制輔助食品或預包裝輔助食品,以滿足營養需求。修訂并實施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是保障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性的重要手段,是指導和規范食品生產企業科學生產的技術要求,也是監管部門開展監督執法的重要依據。
二、關于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的修訂背景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嬰幼兒食品安全,《國民營養計劃(2017-2030年)》提出提高嬰幼兒食品質量與安全水平,及時修訂完善嬰幼兒輔助食品標準。2010版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自發布以來,在規范引導我國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企業,保障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隨著嬰幼兒營養素需要量以及嬰幼兒喂養研究不斷深入,為了更好地保障我國嬰幼兒的營養健康需求,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對現行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進一步修訂完善。
三、關于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的修訂原則
標準修訂過程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立法宗旨,充分保證嬰幼兒輔助食品安全,保障嬰幼兒營養和健康需求;二是全面貫徹落實“最嚴謹的標準”要求,充分考慮標準科學性、合理性和規范性;三是吸取國內外嬰幼兒營養和喂養方面的研究成果,充分考慮我國嬰幼兒生長發育特點和營養素需要量;四是科學借鑒國際組織和主要發達國家標準管理經驗,綜合考慮我國國情、生產企業工藝現狀及市售產品營養素含量分布情況;五是堅持公開透明,深入調研,廣泛收集行業、科研院所、監管部門、消費者等多方意見建議。
四、關于嬰幼兒輔助食品系列標準修訂的主要變化
一是為了豐富市場嬰幼兒食品品類,增加了即食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細化了顆粒、片(塊)狀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形態大小要求。二是為充分保障嬰幼兒營養的安全性,增加了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營養素含量的最大值;三是調整或增加了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基本營養成分和可選擇成分部分指標,以保障嬰幼兒營養健康需求;四是防范肉毒桿菌毒素中毒風險,增加了不應使用蜂蜜要求。五是為了嬰幼兒營養健康,降低了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中添加糖的供能比。六是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限量要求統一引用相關基礎標準。
五、關于嬰幼兒輔助食品的主要類別
預包裝嬰幼兒輔助食品有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和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2大類。其中,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包括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嬰幼兒高蛋白谷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生制類谷物輔食食品和其他嬰幼兒谷物輔助食品;嬰幼兒罐裝輔食食品包括嬰幼兒汁類罐裝輔食食品、嬰幼兒泥糊狀罐裝輔助食品和嬰幼兒顆粒、片(塊)狀罐裝輔助食品。
六、關于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中理化指標的修訂
一是將2010版“畜肉、禽肉、魚肉、動物內臟等分別(或組合)與水果或蔬菜混合制作的產品”擴大為“畜肉、禽肉、魚肉、蝦肉、動物肝臟等分別(或組合)與其他食品原料制的產品”。二是增加了含有魚肉的產品組胺限值的要求。
七、關于污染物、真菌毒素和致病菌的限量要求
新修訂的標準中刪除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通用標準中已涵蓋的相關內容,如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指標等,相關技術要求應符合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以及《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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